美术学专业介绍

作者:时间:2019-03-28

美术学专业介绍

一、基本信息

1.专业代码:130401 专业名称:美术学(师范) Fine Arts(Normal)

2.学科门类:艺术学

3.学制:四年

4.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美术基础和良好的现代艺术教育理论素养,熟悉中、外美术史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悟能力、审美鉴评能力和运用艺术语言进行艺术创作。掌握 1 门以上外语,有计算机信息处理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交往能力。学生毕业后能够以专业优势一专多能发挥特长,在初级中学教育、艺术文化、美术类培训机构、对外艺术交流以及政府机关等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与艺术教育相关的工作。 

三、培养规格

本专业规格;要求学生能够了解美术史理论、艺术理论、教学理论、绘画方法及技法表现等的相关知识,要求学生应具备基本的人文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科学研究方法、求实创新精神、综合分析能力;应具备一定的艺术理论知识和相关的美术教育教学基础,应了解和掌握基本的美术创作、技法表现、鉴赏等的能力;通过课堂见习、技能训练、顶岗支教、实习等的技能实训,使学生能够基本独立的从事初级初中美术教育教学工作和绘画创作研究的工作能力。以及在相关美术行业的培训机构、画廊、文化机构、艺术协会等部门从事艺术培训、展览策划、美学鉴赏、艺术创作等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对当代文化现状和艺术市场管理有切实的了解,具有一定的逻辑思辩能力、创新与创业能力及视觉文化发展前沿动态的把握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能力及素质(毕业要求):

1.践行师德

1.1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1.2 具有坚定的教师职业信念,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1.3 了解国家在艺术教育研究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2.学会教学

2.1 基本掌握绘画创作、艺术理论、中学美术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

2.2 具备美术师范类学科基础的专业知识结构。

2.3 具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操守、较高的艺术审美品位以及健康的心理和体质。 

3.学会育人

3.1 具备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美术学科教学基本理论以及现代教育技术从事艺术教育相关工作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2 了解美术学及相关艺术现象的分析方法,具有较好的感悟、辨析和探究教育类学科的现象。

3.3 具有一定规范的语言表达、美术知识普及,运用专业知识在本领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4.学会发展

4.1 具备不断获取新知识的基本方法与技术能力。

4.2 具有一定的自主学习与终身学习的意识。

4.3 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与团队合作能力。

四、主干学科

美术学 

五、核心课程

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美术教学论、素描、构成基础、水彩画、油画基础、国画基础、书法基础。

六、毕业及学位标准

毕业标准: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修满 37.5 学分,教师教育必

修课程修满 14 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修满 46 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修满 28 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修满 10 学分,专业限选课程修满 10 学分,专业任选课程修满 28.5 学分,总学分达到 174 学分以上者准予毕业。 

学位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绥化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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