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听障)专业介绍

作者:时间:2019-03-28

环境设计(听障)专业介绍

一、基本信息

1.专业代码:T130503  

专业名称:环境设计(Environment Design

2.学科门类:艺术学

3.学制:四年

4.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新时代需求的听障大学生,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基本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一定创新能力、设计实践能力和初步的项目策划能力,具备一定的工艺品创作及独立的创业能力,能够在艺术设计类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电脑绘图、环境设计、工艺品创作等相关职业的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要学习从事电子商务美工、环境设计、工艺品创作等相关工作所需要的设计基本理论知识;接受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实践、工艺品制作等专业技术工具、技法的训练;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思维意识,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及解决实际工作中设计实践等问题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及素质(毕业要求):

1.素质要求

1.1拥有科学、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和良好的人格素养、身心素质。

1.2具有必备的人文素养、审美能力和严谨务实的科学作风。了解本专业相关艺术成就,具有吸收借鉴其他艺术门类的主动学习意识。

1.3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创新意识、服务社会意识和法律意识。

2.知识要求

2.1掌握形式构成、图案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设计类基础理论知识。

2.2掌握室内空间设计理论、工艺美术理论等专业理论知识。

2.3掌握平面设计、三维设计、工艺品创作等技术与方法。

2.4掌握基本的行业相关规范与设计流程,能够进行独立创作及创新性设计或合理的改进性设计。

3.能力要求

3.1具备造型表达、技法创作等本专业基本能力。

3.2掌握多种设计表达方式,具备计算机辅助设计、工艺品设计、独立创作等设计表达能力。

3.3掌握基本的环境设计技术,能根据设计意图加以正确应用;具备软件设计能力,并能进行设计创意、表达、沟通的基本能力。

3.4具备从事环境设计相关工作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四、主干学科

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视觉传达

五、核心课程

造型基础、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透视学、电脑图像处理、图案基础、世界现代CAD制图与识图

六、毕业及学位标准

毕业标准: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修满33.5学分,学科基础课程修满11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修满32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修满36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修满14学分,专业任选课程修满25学分,总学分达到151.5学分以上者准予毕业。

学位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绥化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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