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系初评,二级督导组依据课外教学环节工作评估指标进行评估,并确定等级。
3.学校抽查及复查,教学质量检测中心对前20%和后20%的课程进行复评。
| | | | |
| | 教师需将答疑佐证材料等留存在自己的答疑地点,督导组按教师答疑安排表进行抽查及巡查。
| | |
| | | | |
| | 所有上交材料要整理成册,标明课程、班级、教师等信息。
结课教师上交课程作业批改等材料;5月1日前结课的作业材料于6月10日下午3点前必须交到会议室,5月1日后结课及未结课的教师作业7月10日下午3点提交至会议室。
| | |
| | | | |
| | 院系将评估结果告知教师本人,并接受申诉,由教学质量检测中心根据教师申诉情况进行复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