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

作者:时间:2018-08-26

共青团绥化学院委员会

绥院团发[2018] 11

 

绥化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和《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绥化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特制定《绥化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第二课堂成绩单”将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大学生第二课堂”的继承和创新,是素质教育的新探索,是面向社会、面向学生构建人才培养模式的新实践,是适应学生成长需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契合社会对人才需求具有战略意义的制度创新。

第三条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校团委、及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为委员(无党总支副书记的院(系)由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担任)。委员会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的制订、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的申诉。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第二堂课成绩单”活动的统筹规划、指导、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

各院(系)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团总支书记及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本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内容主要为规划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设置、保障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审核团支部“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及备案等工作。

各班级团支部成立由团支书、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小组,由团支书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的认定、公示和上报等工作。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功能定位

    第四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具有“客观记录、科学评价、促进成长服务大局、注重实效、融入社会”等6方面功能。

客观记录。通过设置覆盖面广、内容模块全的课程体系,真实、客观地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事团学工作等情况和取得的各类成绩。

科学评价。通过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能力表现,进行专业化的准确评价,帮助学生正确了解自身优势、弥补自身不足。

促进成长。将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补充。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反馈,激励学生广泛参与各类活动,促进能力素质的均衡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

服务大局。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有关工作,促进共青团融入学校立德树人工作全局,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对大数据进行收集分析。 

注重实效。本着忠于事实、便于操作、易于推广的原则,在工作设计中重科学实用、重学生体验、重实际成效。

融入社会。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为社会及单位选人、用人提供科学参考,搭建学生、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的有效连接平台。

 

第三章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具体内容

第五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项目包括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思想成长、文体活动、创新创业、工作履历、技能特长共七大类。

社会实践。寒暑假社会实践;日常兼职、勤工俭学;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志愿公益。义务献血;捐赠;公益、环保、社会服务类;支教、助残类;五个关爱;参加西部计划;其他志愿公益项目。

思想成长。参加班团活动;参加讲座报告会;参加党、团、学培训;加入中国共青团;加入中国共产党;获党、团、学表彰;其他思想成长类活动。

文体活动。国家级、省、市级文体竞赛;社团活动;书画、摄影、创意作品展类、寝室文化节等文化活动类;三走体育活动(包括早操)、校运动会等体育活动类,其他文体活动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创新创业。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参加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研讨、培训等创新活动,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并取得相应手续,其他创新创业类项目获得的相关荣誉。

工作履历。社团、协会担任团长、会长等负责人;任班级、院(系)、校级团、学干部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技能特长。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其他专业类、国家、省级证书。

 

第四章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认证

第六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记录使用团中央开发的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认证管理并根据七大模块进行分类学时计量,学生可根据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中的具体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能力和需求,自主选择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第七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认定,须学生本人在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登陆“到梦空间”,上网打印各自的“成绩单”,上交到本班级认定小组,进行成绩认定、公示和上报,再由院系工作组进行审核、公示及备案。成绩以学年为认定期限。  

第八条 学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习要求的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第二课堂,学生参加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类别和数量的学时,总学时达到85为及格,“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优秀学生按照一定比例,分类别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第九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过程中,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时的学生,经委员会查实认定,将撤销其“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关记录;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的项目可由院系(部门)进行认定,上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学生如对此制度有异议可以提出。

 

 

附件1:绥化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织机构

附件2:绥化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计量方法

 

 

 

 

 

 

共青团绥化学院委员会                              2018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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