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工作职责

作者:时间:2025-05-25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是引导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自治组织,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下设学习部、秘书部、舍务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等十余个职能部门,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工作方针,以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为保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学生会的职能和作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在艺术设计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本院大学生实际,研究制定本院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经常督促、检查各班委会的各项工作,总结经验,保证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完成。

三、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同学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

四、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学风、校风、院风的建设。

五、及时准确的向同学们传达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学院有关的学生工作的各项要求。

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

七、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社会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八、维护全院同学的正当利益,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的建议。

九、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经常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十、做好我院来自不同省市同学的团结工作,注重开展具有艺术设计学院特色的活动,加强我院同其它院系学生会组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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