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获得“校级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时间:2013-12-23

2013年我院在迎评促建、建校60年庆典等活动中发挥专业优势,为构建“和合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和谐校园环境做了大量工作,使校园文化积淀进一步深厚,师生工作学习环境更加整洁优美。经校文明委考核、研究决定命名艺术设计学院为校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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